廊坊市红十字会关于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2025-09-25 16:29

廊坊市红十字会

关于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红十字会《关于做好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4〕244号)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拟推荐廊坊市红十字会等3个集体为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蔡宝元等5名同志为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 月25 日至 9月30 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市红十字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6-2115537

联系邮箱:langfangredcross@163.com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88号

 

附件1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doc

附件2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doc

附件3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