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救助工作流程、救助类别、救助标准
人道救助工作流程、救助类别、救助标准
一、“博爱一日捐”救助工作
(一)救助范围
1.具有本市常驻户口。
2.开展助学、助医、助残、助困、助老及特殊群体帮扶等人道救助项目。
3.鼓励捐赠单位定向用于帮扶村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对申请大病救助对象优先救助。
4.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
5.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紧急救助灾区群众。
6.符合红十字宗旨事业发展支出等(有明确捐赠意愿的按捐赠方意愿使用)。
7.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因病住院或患重大疾病造成负债较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处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的困难家庭,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民政及有关部门救助后,患有重大疾病人群。
下列情况不能享受救助:
有责任人的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伤害、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致病、致残者。
(二)救助标准
由于筹资金额的不确定性,各项救助暂不确定具体标准,救助金额按筹资比例计算。
一类救助: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紧急生活救助2000—5000元,结余部分列入三类救助。
二类救助:因大病自付部分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病人救助,最高限额1万元,结余部分列入三类救助。
三类救助:因大病自付部分超过10万元及其以上的病人救助,最高限额2万元,结余部分转入人道救助基金。
(三)申请程序和审批办法
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困难佐证资料。市红十字会委托求助人所在单位或县(市、区)红十字会了解核实情况、初审、公示后,报市红十字会审核,按照救助项目类别进行汇总登记。
市红十字会对求助人员申报信息进行集体研究,根据求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已经得到过救助等情况,酌情救助。
求助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各种欺骗行为骗取救助款的,市红十字会将依法追回,并在网上公示。
二、白血病、先心病儿童救助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