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对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灾救助工作,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北省地震应急预案》《河北省红十字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廊坊市各级红十字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人道救助、服务大局: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抢救生命、减少人员伤亡作为突发事件应对的首要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度融入全市突发事件风险防范、应对职责体系和工作格局,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快速响应、科学救援: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配合政府有关部门,采用科学有效的救援方法和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在市红十字会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级红十字会履行属地责任,形成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合力。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分级响应,确保应急处置措施务实高效。
平急结合、战训一体:注重常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实现常态化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无缝衔接、快速转换。充分动员红十字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确保紧急状态下工作高效运转、应对精准有序。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在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的统筹调度下,市红十字会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挥全市红十字系统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帮助下级红十字会开展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担任,副组长由会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红十字会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河北省红十字会及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应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研究制定市红十字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依据我市突发事件响应级别,宣布启动红十字系统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指导、支持各级红十字会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5)研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建设。
2.2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每个专项工作组由一个牵头部门和若干成员部门(单位)组成。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履行落实本组职责,协调各成员部门(单位)按各自工作职能,做好本组相关应急工作。
(一)救灾协调组
牵头部门为业务工作部。成员: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按照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统筹全会应急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应急工作。
(2)参与河北省红十字系统和全市应急响应联动,对接省红十字会和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落实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接收、报送相关材料和信息。
(3)收集灾情信息,调配救灾款物和救援力量,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4)负责救灾物资采购、储备和发放。
(5)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保障工作。
(6)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捐赠管理组
牵头部门为办公室。成员:业务工作部。
工作职责:
(1)负责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工作的策划、组织及实施等工作。
(2)根据需要,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
(3)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开展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工作。
(4)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做好人道资源动员工作。
(5)负责捐赠款物管理、收支统计和信息公示公开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为办公室。成员:业务工作部。
工作职责:
(1)负责新闻发布,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救灾救援救助工作进展和相关信息。
(2)负责舆论引导、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维护红十字形象。
(3)开展公众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对先进典型及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4)开展无偿献血等红十字人道工作宣传动员。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服务保障组
牵头部门为办公室。成员:业务工作部。
工作职责:
(1)负责与省红十字会会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联系对接,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认真落实上级指示、要求等,做好上传下达。
(2)负责领导小组公文收发、办理和存档,做好会议服务保障。
(3)统筹调配各专项工作组人员。
(4)负责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5)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适时成立党员突击队,建立临时党组织。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监督检查组
牵头部门为监事会秘书科。成员:办公室、业务工作部。
工作职责:
(1)监督捐赠款物接收、发放、信息公开以及使用回访等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2)开展应急响应和处置、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决策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预报机制
加强与市防灾减灾救灾办公室以及应急、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合作,收集和掌握相关预警动态信息,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等,根据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预警预报。
积极响应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工作部署,组织红十字系统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指挥人员、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能够迅速投入使用,确保随时开展救灾救援。
县(市、区)红十字会要与当地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及时了解当地预警动态信息。
4应急响应和处置
4.1响应分级
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分级依据《廊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定。分级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分级标准,依照相关市级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响应启动
市红十字会接收并依据我市突发事件及响应级别信息启动本系统应急响应。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
4.3处置措施
市红十字会参与全市应急响应联动,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报送工作材料和信息。接受省红十字会应急工作指导和支持,使用《中国红十字会救灾工作报表》和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在受灾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督促将有关情况逐级报送。
4.3.1一级响应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启动一级响应时,市红十字会各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开展以下处置措施:
救灾协调组:
(1)在接到信息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持续跟踪收集事件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损害程度、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及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动态,确保领导小组及时掌握事件动态。
(2)组织召开协调调度会议,共享信息、协调资源、统一行动方案,根据反馈及时调整救援物资调配和救援力量安排,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依据紧急需求,拟定采购计划,快速对接供应商,简化采购流程,协助保障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及时供应。
(4)协调调派救援队伍,协助开展群众转移安置、物资发放、心理危机干预等救灾救援工作。
(5)协助受灾地党委政府设立临时安置点、分配和管理临时安置点物资,为受灾群众提供更全面的帮助。
(6)根据上级部门统一要求和部署,协助开展其他救援救助工作。
捐赠管理组:
(1)依法组织救灾募捐活动,接收社会捐赠款物,拓展咨询通道,引导社会力量有序捐赠。
(2)统计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3)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
(4)及时向救灾协调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5)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做好人道资源动员工作。
新闻宣传组:
(1)做好红十字系统救灾救援救助新闻报道工作。
(2)24小时不间断监测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按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
(3)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公众对信息发布的质疑和投诉。
(4)开展公众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
(5)收集报道先进典型和事迹。
(6)根据需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
(7)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服务保障组:
(1)负责领导小组公文收发、办理和存档,做好会议服务保障。
(2)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安排24小时救灾值班值守。
(3)成立前方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突击队参与救援行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4)做好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5)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监督检查组:
(1)及时关注、提醒各相关专项工作组做好捐赠款物接收、发放和信息公开。
(2)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
(3)监督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4.3.2二级响应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启动二级响应时,市红十字会各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开展以下处置措施:
救灾协调组:
(1)在接到信息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持续跟踪收集事件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损害程度、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及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动态,确保领导小组及时掌握事件动态。
(2)组织召开协调调度会议,共享信息、协调资源、统一行动方案,根据反馈及时调整救援物资调配和救援力量安排,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依据紧急需求,拟定采购计划,快速对接供应商,简化采购流程,协助保障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及时供应。
(4)根据需要,协调调派救援队伍,协助开展群众转移安置、物资发放、心理危机干预等救灾工作。
捐赠管理组:
(1)根据需要,依法组织救灾募捐活动,开展社会募捐工作,配合救灾协调组做好款物分配使用。
(2)统计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3)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
(4)及时向救灾协调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5)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做好人道资源动员工作。
新闻宣传组:
(1)做好救灾新闻报道工作。
(2)24小时不间断监测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按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
(3)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公众对信息发布的质疑和投诉。
(4)收集报道先进典型和事迹。
(5)根据需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
(6)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服务保障组:
(1)负责领导小组公文收发、办理和存档,做好会议服务保障。
(2)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安排24小时救灾值班值守。
(3)根据派队情况,成立前方临时党支部,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4)做好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5)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监督检查组:
(1)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
(2)监督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4.3.3三级响应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启动三级响应时,市红十字会各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开展以下处置措施:
救灾协调组:
(1)在接到信息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持续跟踪收集事件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损害程度、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及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动态,确保领导小组及时掌握事件动态。
(2)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物资储备和可调配资源信息,便于决策。
(3)依据紧急需求,拟定采购计划,快速对接供应商,简化采购流程,协助保障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及时供应。
(4)及时调整救援物资调配和救援力量安排,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捐赠管理组:
(1)接收捐赠款物,配合赈救协调组做好款物分配使用。
(2)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情况,为救灾物资补充提供参考。
(3)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
新闻宣传组:
(1)做好救灾新闻报道工作。
(2)安排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处置。
服务保障组:
(1)负责领导小组公文收发、办理和存档,做好会议服务保障。
(2)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安排24小时救灾值班值守。
(3)做好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监督检查组:
(1)监督检查捐赠款物接收、发放和信息公开情况。
(2)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4.3.4四级响应
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启动四级响应时,市红十字会各专项工作组根据需要开展以下处置措施:
救灾协调组:
(1)在接到信息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持续跟踪收集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受影响人数等信息,确保领导小组及时掌握事件动态,汇总报送有关工作动态。
(2)根据需要,拟定捐赠款物分配方案,做好分配使用。
(3)及时调整救援物资调配和救援力量安排,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4)根据上级部门统一要求和部署,协助开展其他救援救助工作。
捐赠管理组:
(1)接收捐赠款物,配合救灾协调组做好款物分配使用。
(2)统计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新闻宣传组:
(1)做好救灾新闻报道。
(2)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
服务保障组:
(1)负责领导小组公文收发、办理和存档,做好会议服务保障。
(2)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3)做好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监督检查组:
做好捐赠款物接收、发放监督检查及常态化工作。
4.4响应调整及结束
应急响应等级变更或结束,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的决定及时进行调整或宣布结束。
5后期处置
5.1灾后恢复与重建
5.1.1应急响应结束后,救灾协调组按照需要持续开展救灾物资发放工作。深入受灾地区,了解受灾群众的具体需求,依据受灾区域的人口分布、受灾程度等因素,评估受灾群众物资需求,制定物资分配计划,运送并发放灾区所需生活用品,协助恢复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5.1.2积极募集社会捐赠资金,参与灾区房屋和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对接政府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恢复重建项目并拨付款项,督导检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5.1.3灾害发生后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适时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5.1.4各级红十字会捐赠工作接受同级民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5.2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救灾协调组牵头,组织各专项工作组、参与救援的志愿者团队以及相关合作单位,共同撰写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类型、影响范围等;详细描述应急处置过程,如响应级别、启动时间、各阶段救援救助等工作的开展情况、采取的主要处置措施等;分析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类资源的投入与使用情况,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评估应急工作取得的成果,如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人数、物资发放数量等;深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建议,相关结论作为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的依据。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6.1.1各级红十字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当地灾情,使用应急储备金予以支持。
6.1.2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健全公开募捐和接受捐赠款物的各项资质、规章、制度。
6.1.3各级红十字会要争取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加强与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的合作,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益项目、互联网公益平台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人道领域。
6.2物资保障
6.2.1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备灾救灾物资仓库,筹集、储备一定数量必需的救灾物资。
6.2.2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接收、仓储、采购、调拨、运输等制度,保障物资安全、及时调拨。
6.2.3加强与物流企业合作,建立应急物流协作机制,在物资运输过程中,实时共享运输信息,以便及时调整救援部署。
6.3通讯和信息保障
6.3.1各级红十字会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必要的设备,普及、使用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及河北省红十字会综合应用管理平台。
6.3.2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等通讯设备畅通。
6.4人力资源保障
6.4.1加强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培训红十字会专职干部,提升干部应急处突能力水平。
6.4.2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发展红十字会会员,依托社会力量建设红十字救援队和红十字志愿者队伍。
6.5宣传、培训与演习
6.5.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提高群众对红十字事业的认识。
6.5.2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运用媒体矩阵和各类平台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增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6.5.3选树红十字救援队伍、队员和志愿者先进典型,讲好红十字救灾救援救助故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6.5.4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完善新闻宣传和发布制度。
6.5.5定期组织红十字会专职干部、救援队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协调整合各级红十字应急救援力量,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升能力。
6.6责任与奖惩
6.6.1根据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办法,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及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6.6.2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预案制定与管理
7.1.1本预案由廊坊市红十字会制定,负责解释,并向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报备。
7.1.2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制定和修订完善本级应急预案,向市红十字会备案,并按照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报备。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