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救助
“天使阳光行动”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组成部分,是继救助白血病儿童、脑瘫儿童等重症患儿之后推出的又一个大病医疗救助行动。该行动旨在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天使阳光基金”,对农村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贫困儿童提供医疗救治。
我国有400多万先心病患者,其中等待手术治疗的先心病儿童约有200万人。在我国新生儿中,先心病发病率为7‰-8‰,每年约有14万名先心病患儿出生,其中约有半数在1-2岁时死去。由于经济的原因,在患有先心病的儿童中能够得到及时治疗的只有6万人左右。就我国目前的医疗技术水平,99%的患儿是完全可以通过手术治疗得到康复的。但由于承担不起上万元的医疗费用,许多贫困的家庭往往只能放弃治疗。
每一个患先心病的儿童都和健康儿童一样,是可爱的小天使,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关爱他们,就是关爱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心手牵连,给天使以快乐,给孩子以阳光,让天使阳光行动给那些面临生命威胁的贫困先心病儿童送去福音,让每一个患病儿童都拥有幸福的童年和美好的明天!
救助对象
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申请流程
1.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http://www.crcf.org.cn),下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申请患儿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患儿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2.经患儿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审核后逐级报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审核。
3.最后报至中国红基会,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
救助标准
受助人在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等报销以后,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标准如下:
根据患儿手术治疗费用家庭自付额度设5档救助标准:
①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5千元;
②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
③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
④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
⑤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3万元。
补充说明:患有复杂先心病需多次手术,已获得过一次但不足3万元资助的患儿,在完成后续手术治疗后,可申请补充资助。资助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联系方式
各县(市、区)“小天使基金”项目办公电话及地址
大城县 18822119292 大城县新华东街47号
文安县 8658215 文安县崇文西街文安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13
霸州市 18531661878 霸州市金康道700号
永清县 5693552 永清县府东街219号(县卫健局院内西二楼)
安次区 2113475 安次区南龙道安次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7楼
广阳区 2115766 曙光道3号
开发区 6071700 廊坊开发区友谊路会展中心
固安县 6161870 固安县新源东街177号
香河县 8058163 香河县新开街21号
大厂县 8958046 大厂回族自治县永安南路50号
三河市 3523805 三河市司法局东50米卫民街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