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监事会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调研审计工作
4月3日至4日,省红十字会监事会专职副监事长高继芳带领调研组,到市红十字会开展调研审计工作。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刘福、秘书长吴春芳以及市红十字会全体机关干部参加活动。
省红十字会监事会调研组听取了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刘福的工作情况汇报,通过查阅资料和专项审计等方式,详细了解市红十字会内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以来红总会和省红十字会拨付款物的分配及使用情况、2022年“博爱一日捐”捐赠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5·8世界红十字日”活动打算及《河北省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
省红十字会监事会专职副监事长高继芳对市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就监事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在市红十字会党支部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健全完善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的新型治理结构。坚持日常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重大事项及时向党支部请示报告,切实将党管监督落实到监事会各项工作中。二要准确把握定位。监事会是依法设立,具有四个属性:一是法定性。设立红十字会监事会是法律赋权、章程赋能,对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是监事会的法定职责,职责法定边界清晰。二是内控性。监事会工作属于内部监督、自我监督,是对包括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等在内的综合性监督体系的完善和补充,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有效化解红十字工作中各类风险。三是独立性。监事会是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这一新型治理结构中的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党支部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以工作独立性确保监督有效性。四是服务性。监事会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监督是服务的一种方式,服务则是监督的目的,努力把监督和服务统一起来。三要依法依规监督,要做到依法履职、规范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聚焦风险防范化解,始终坚持全程监督、紧盯关键环节,事前监督防风险、事中监督抓延伸、事后监督重结论,全方位监督务求取得实效;要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工作载体,强化系统协同,不断提升依法监督工作水平。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刘福表示,市红十字会将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对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建立秩序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