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2019-06-01 09:25 278

办公室(监事会秘书科)

负责机关工作综合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来信来访、计算机网络建设等工作;负责市红十字会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机关资产财务及国内外捐助款项管理与审计工作;负责对挂靠在市红十字会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的管理等工作;负责会费收缴、使用和监督,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负责机关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党务及工会、共青团工作;加强与境内外红十字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协助政府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负责联系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实施对外捐助;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协助监事会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业务工作部

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的准备工作,统筹市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的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培训救灾骨干队伍,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救护和救助,根据灾情向总会、省红十字会和社会发出呼吁,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社区服务及其它人道主义服务活动;依法推动无偿献血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相关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指导冠名红十字会的医院、血站、卫生站等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对红十字运动及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理论研究,组织起草红十字工作的有关重要文件;宣传和执行《中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负责传播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直属单位:廊坊市少儿医疗互助金管理中心

对我市0-18岁城乡特困先心病、白血病、肾病结合症患儿实施医疗救助。